通常人体正常体温为36~37摄氏度(腋下测得),孕妇在妊娠早期体温上升,至妊娠中期后(妊娠13周后)体温又回复至正常体温。
妊娠早期孕妇体温范围为36.9~37.2摄氏度。此高温期若超过21天且没有其它异常反应、月经不来、甚至妊娠反应较早,通常可确定为妊娠表现。若体温时高时低应给予高度关注,尤其对习惯性流产者,应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妇女妊娠后黄体生成素增加,通常卵泡期妇女的基础体温是36.5摄氏度,黄体期时体温可增加0.5摄氏度。孕妇在妊娠早期出现体温升高属于正常生理现象,可以通过孕妇注意自身体温的变化来对妊娠进行初步判断;如果发现体温有异常改变,则需要及时去医院进行复查,从而对疾病隐患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