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筛查是指在儿童出生前采用某种手段对儿童有无严重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和代谢性疾病进行检查,产前可消除某些缺陷儿。
产前筛查时间通常为妊娠11-28周龄、妊娠11-14周龄NT、妊娠16-18周龄唐氏筛查、妊娠20-28周龄四维彩超等均为产前筛查范围。
若在上述检查期间发现儿童有患先天性疾病或者遗传代谢性疾病的潜在危险,则需通过DNA检查来进一步确定诊断。
怀孕期间产检的具体内容是:
1.妊娠6~8周B超检查证实有无宫内妊娠;
2, 12~14周时:行生化检查(含血常规,肝肾功能,尿常规,血微量元素,艾梅乙丙),以及孕妇独有的围产4项,地贫初筛;NT彩超和心电图;
3.16~20周,唐氏筛查;
4, 20~24周时:B超胎儿系统检查;
5.第24-28周,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血尿常规复查;
6. 30-32周:胎儿彩超复查,血尿常规检查;
7.第32-34周,胎心监护,生化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及微量元素检查;
8, 36周时:B超,心电图检查血常规,尿常规;
9.术后37周:胎心监护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