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产妇即胎儿仍有孕妇均有危险隐患。受高危产妇本身年龄或患其他疾病及外界不良因素影响,易造成胎儿发育迟缓,畸形,胎停育和早产,部分可危及孕妇生命。
作为高危产妇在怀孕全过程中应高度重视、严密监护、主动配合主治医生处理,尽量减少对胎儿及孕妇造成不良影响和意外情况发生。
高危妊娠检查除监测胎心及正常妊娠产前检查之外,产前需遗传咨询及无创DNA检查。
年龄>40岁及以上高危孕妇,应做羊水穿刺或绒毛膜穿刺,胎儿染色体核型分析及其他特殊检查。 通过考察来评价这时的情况是否适宜怀孕,胎儿有无畸形,有无死胎等。 此外,还应提高产检频率,在终止妊娠时间上要比一般孕产妇早1~2个星期。
高危产妇注意事项:
1、做好孕前的检查。 最少提前三个月进行孕前全面检查,考虑卵巢,子宫及其他生理状况,身体指标及既往病史。
2、定期产检。 特别对羊水穿刺,胎儿畸形的B超筛查,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
3、控制体重。 患有妊娠糖尿病和高血压孕妇可以通过调节体重来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4、在分娩方式方面,减少了危险。 第二胎高龄产妇首次分娩为剖腹产,第二胎可以选择顺产来减少剖宫产时发生感染,大出血,产后感染以及其他并发症和新生儿呼吸问题的几率。